朱辰杰手球非规,贵州球员蹬踏红牌逃
在5月13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如期进行了本赛季第十一期的裁判评议工作。此期的重点在于评议近期的中超和中乙联赛中的六个判例,所有这些判例均来自于相关俱乐部的申诉。经过严谨的讨论和审慎的考量,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三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
本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特邀中足联代表、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以及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会议采取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以达成评议结论。
首先,针对中超联赛第11轮梅州客家与上海申花的比赛判例,评议组在观看视频后认为,无法清晰证明球是否与上海申花5号队员的手臂有接触。然而,即使存在接触,由于该队员的手臂已经张开,且无法预判到球从近距离的同队队员脚下反弹变向而来,所以不应视为手球犯规。评议组支持和尊重了当时裁判员未判罚的决定以及VAR不介入的决定。
再来看中超另一场比赛青岛西海岸对深圳新鹏城的判例。在比赛的第45分钟,深圳新鹏城9号队员在倒钩动作中与青岛西海岸6号队员接触。多数评议组成员认为这是鲁莽的犯规行为,并正确地给出了黄牌警告,不应视为严重犯规而需出示红牌。
接着是中乙联赛的几场比赛。在广西蓝航与成都蓉城B队的比赛中,广西蓝航9号队员的暴力行为被评议组一致认为是红牌的正确判罚。而在温州俱乐部与广东铭途的比赛中,广东铭途39号守门员的出击并未构成额外的犯规动作,所以裁判员的判罚被认为存在错误。
对于中乙联赛第9轮成都蓉城B队与贵州筑城竞技的比赛判例,评议组认为贵州筑城竞技49号队员在可预判对方队员的情况下仍然使用了过分力量威胁对方队员安全,这应当被视为严重犯规并应出示红牌。然而,裁判员仅给出了黄牌警告,这一漏判被评议组认定为错误。
中国足协表示将一如既往地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各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针对重点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将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同时,对于出现错漏判的裁判员,足协将作出相应的内部处罚。
通过这次评议工作,中国足协再次展现了其对于足球比赛公正性的坚定承诺,并期待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改进,为中国的足球赛事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