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维持原判,李铁案20年不变。
在2025年4月30日的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瞩目的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原主教练李铁的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这一宣判结果直接驳回了李铁的上诉,维持了对其五罪并罚共处20年有期徒刑的一审原判。
回顾案件历史,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铁的案子进行了首次宣判。李铁因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多项罪名被合并判决,总刑期为20年。随后,李铁在湖北高院提出了上诉。
然而,湖北高院在接到上诉后并未立即进行开庭审理,这一情况引起了外界的广泛关注。知情者透露,二审的开庭时间一直未定,直到湖北高院通知在4月30日借用咸宁中院的法庭进行二审宣判。
李铁,生于1977年的辽宁沈阳,是一位在足球界颇具影响力的教练和前足球运动员。他的足球生涯始于1993年加入健力宝足球队并赴巴西留学,之后他参与了多次国际赛事,并在足球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然而,这些荣誉并未让他的人生道路一帆风顺。
退役后,李铁开始了教练生涯,先后在多家足球俱乐部担任要职。他曾在不同时期担任过助理教练和主教练等职务,也曾在国家队担任过助理教练。2019年,他更是担任了中国男足国家选拔队的主教练,率队参加了多项赛事。然而,2020年他正式接任中国国足主教练后,因为带领队伍参加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的表现不佳而黯然辞职。
此后,李铁的职业生涯走向了另一个方向。2022年11月,他因涉嫌严重违法而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调查。经过近一年的调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他的案件最终由咸宁中院进行了一审审理和判决。然而,对于这一判决结果,李铁选择上诉。
关于李铁的上诉内容和细节,检方指控其涉及多项犯罪行为。在受贿方面,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款;在行贿方面,他为了谋取私利而向他人行贿;在单位行贿方面,他为了俱乐部的利益而进行行贿等行为。这些指控都构成了他五罪并罚的基础。
然而,尽管一审阶段李铁表示“认罪悔罪”,但他并未接受“认罪认罚”的处理方式。这一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也引发了关于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的讨论。近年来,随着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逐渐提高,旨在确保司法公正和透明度。
最终,经过湖北高院的二审宣判,李铁的上诉被驳回,维持了一审的原判。这一结果再次提醒人们,无论身居何位,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应有的制裁。同时,也希望这一案件能引发更多关于司法公正和透明度的思考和讨论。